当前位置: 票据业务 功能说明
名词解释:
1.电子票据:指对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电子化处理,具备与实物票据等同的操作效力。即客户向我行申请并取得电子票据业务资格后,通过网上银行和我行电子票据系统实现商业汇票的全部业务功能。
2.如何开通:
     A.请您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电子票据业务的开通手续。
     B.在我行申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资金往来正常,信誉良好;
        3)在我行开通网上银行,持有有效数字证书、签章密钥;
        4)与我行签订《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5)在网上银行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
        6)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指令授权:是指企业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电子商业汇票交易时,通过企业指定的授权流程后才能发送银行处理。电子票据可实现多级、多人授权流程,交易企业可根据管理需要自行选择是否要求授权。
4.电子票据的流通范围:限于开户银行为加入中国人民银行ECDS的接入银行、接入财务公司、被代理银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5.电子票据交易流程
     A.商业承兑汇票:
     出票人出票登记→(出票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授权→承兑人承兑签收/授权→(承兑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授权→收票人收票签收/授权→(背书保证)→(背书转让/授权)→(贴现)→(背书保证)→(质押)→质押签收/授权→解质押申请/授权→解质押签收/授权→提示付款/授权→解付/授权或拒付/授权→(拒付追索)
     B.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出票登记→(出票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授权→承兑行承兑票据<银行内部处理>→(承兑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授权→收票人收票签收/授权→(背书保证)→(背书转让)→(贴现)→(背书保证)→(质押)→质押签收/授权→解质押申请/授权→解质押签收/授权<银行内部处理>→提示付款/授权→解付/授权或拒付/授权→(拒付追索)
*括号中标注的为非必要交易流程。

出票
通过该功能出票人可以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票人。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票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
注意事项:
        1. 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票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
        2. 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票人。
出票登记 通过该功能进行票据信息编辑、修改、删除、复制,并对这些票据进行出票登记。
提示承兑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分配票号的票据,出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提示承兑但是尚未签收的票据,出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承兑撤回。
承兑签收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承兑签收或驳回的票据,承兑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签收。
提示收票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提示收票的票据,出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收票。
提示收票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提示收票撤回的票据,出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收票的撤回操作。
提示收票签收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提示收票签收的票据,收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收票签收或拒绝操作。
撤票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下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或“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票据,出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撤票。

收票
通过该功能收票人可以对票据进行签收。
收票 通过该功能,显示“提示收票待签收”或“背书待签收”的票据,收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签收或驳回。

背书转让
通过该功能持票人可以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注意事项:
1. 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背书申请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背书的票据,持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背书。
背书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被背书人发起背书请求但被背书人尚未应答的票据,背书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背书撤回。
被背书签收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等待背书签收的票据,被背书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背书签收/驳回。

贴现
通过该功能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
注意事项:
1. 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贴现申请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贴现的票据,贴出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贴现申请。
贴现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贴入人发起贴现请求但是贴入人尚未应答的票据,贴出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贴现申请的撤回。
贴现赎回签收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发出赎回申请可贴现赎回签收或驳回的票据,贴出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签收或驳回。

保证
通过该功能保证人可以为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的债务人提供第三人保证,从而提高票据信用。
注意事项:
1.保证人是否同意保证并不影响后续的流程;
2.保证人应答前,出票人、承兑人必须申请撤销该操作,才可进入下一操作流程。
3.保证人不能是出票人、承兑人。
保证申请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提示保证的票据,被保证人可以添加、修改或删除保证信息,也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保证。
保证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保证人发起提示保证但是保证人尚未应答的票据,被保证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保证的撤回。
保证签收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待保证签收或驳回的票据,保证人可以对这些的票据进行签收或驳回。

追索
通过该功能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注意事项:
1.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2.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
     A.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承兑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3.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
追索申请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申请追索的票据,追索人对这些票据进行追索申请。
追索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被追索人发起追索申请但是被追索人尚未应答的票据,追索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追索申请的撤回。
同意清偿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接到追索申请的票据,被追索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同意清偿。
同意清偿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追索人发起同意清偿但是追索人尚未应答的票据,被追索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同意清偿的撤回。
同意清偿回复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同意清偿的票据,追索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同意清偿回复的签收或驳回。

提示付款
通过该功能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
注意事项:
1.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提示付款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可提示付款但未提示付款的、提示付款后被驳回的票据,持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到期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撤回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已经向付款人发起提示付款请求但付款人未回应的票据,持票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提示付款申请的撤回操作。
到期解付 通过该功能列表显示待到期解付签收或驳回的票据,付款人可以对这些票据进行到期解付签收/驳回。

票据查询
您可以通过本功能查询一年内已经提交的电子票据类业务指令的交易信息、状态及授权情况,并根据指令状态对指令进行撤消的维护操作。
票据信息查询 根据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当前票据最终状态和人行返回信息。
指令查询 根据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当前票据在网银流转信息。